問:我們公司每月平均占用2個周六進行公司培訓和溝通會議🛗,所有的員工必須參加👰。當有員工提出要求按加班處理時,公司則辯解說🔰,這2天只是給員工培訓和開會,並沒有讓你們幹活🤷♀️,不能算加班。請問:這種情況應該算加班費嗎🐈?公司這樣的解答合理嗎?
答🫄🏽: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“到底什麽是加班”。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🕥。
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:在工作時間之外老板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。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時比較註重了加工製造行業🕷,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,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,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像不是加班,但是又像加班的行為。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👡🕗!
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💁♀️,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。我們平時說的加班🚎,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🪩。所謂加班😚,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🕺🏿,在法定節假日、休息日從事工作🥹。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,在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工作。
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:
1、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;
2、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誌;
3、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之外🧑🧑🧒🧒。
你說單位利用周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,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。
首先,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單位要求的呢🪅?這是當然的🦄。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,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🛞,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𓀒,雖名曰培訓👱🏽,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,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。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🧫,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?我們這裏說的單位要求,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💆🏻♀️。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。
其次,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誌呢💂🏻📊?一般來說,既然是單位要求的⌛️,就體現了單位的意誌。但是有少數的例外🧑🏿🍼,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為自己做私事。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🦶,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誌的。
再次,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準工作日之外的呢🈹!你也說了🚶🏻♂️,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周六進行的👃🏻。
綜上所述,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項目♠︎,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。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🃏,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。
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。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?回答是只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,單位要求參加的,應該算加班。
隨著社會的發展👨🏼💼,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、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。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鑒別方法,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,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🍽。